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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怡琳

8月18日晚间,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在解决口腔种植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种植牙牙冠实行挂网采购,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自主选择,并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据悉,在种植牙收费中,耗材占比约三分之一,医疗服务价等占比三分之二左右。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一要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方式;二是强化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控;三是精心组织开展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四是实施口腔种植收费综合治理。

此次强化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控上,意见稿规定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费等口腔种植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在规范价格项目的同时,重新制定公布政府指导价。

在开展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方面,意见稿提出组建种植牙耗材省际采购联盟、广泛发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如实准确填报种植体采购需求量。其中,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建种植牙耗材省际采购联盟,各省份均应参加。

意见稿还指出,种植牙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充分考虑种植牙耗材生产、供应和临床使用等方面的特点,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具体采购方案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会同各联盟省份医疗保障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集中采购以成套的种植体系统为单元,包含种植体、修复基台,以及覆盖螺丝、愈合基台、转移杆、替代体等配件。

此前,8月12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配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专项治理,为后续实施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收费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决定全面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查登记工作。

见习编辑:颜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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