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20〕6号)和《河南省国际合作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21〕18号)规定,我厅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省委外办、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郑州海关等省直部门召开评审会,省自然资源厅对各申报园区土地规划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土地违法等问题进行审核。
根据评审会评审结果,结合省自然资源厅意见,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省政府同意,拟认定河南中德(许昌)国际合作产业园等4家园区为河南省首批国际合作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并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115号河南省商务厅外资处216室,邮编:450003,电话:0371-63576216。
附件:拟认定的河南省国际合作园区名单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拟认定的河南省国际合作园区名单
1.河南中日(开封)国际合作产业园
2.河南鹤壁电子信息国际合作产业园
3.河南漯河食品国际合作产业园
4.河南中德(许昌)国际合作产业园
责任编辑:杨广